通知公告
年产800吨水性乳胶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09 16:48:09

        2017年10月20日,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乳胶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现场踏勘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游县塔石镇平坦村鸡鸣山,年产 690 吨水性乳胶漆、10 吨墙面腻子粉,50 吨建筑胶水,50 吨水性色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2014年4月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编制了《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乳胶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4月取得了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水性乳胶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龙环建[2014]34号),同意项目建设。
        工程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投入试生产。委托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于2017年5月进行了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HP-J(J)2017-05-065)。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下述变动:
        1、环评中卧式研磨机为10台,实际建设为3台。
        2、环评中投料粉尘、混合搅拌废气经收集设施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实际增设布袋除尘+活性炭吸收处理设施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增了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厂内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3、项目员工少,实际未按照环评要求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废水:项目纯水设备反渗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经过收集池,用于厕所冲洗不外排;项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地面冲洗和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取走用于农田灌溉。
        废气: 投料、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收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降低噪声。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滤渣、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及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废包装材料经厂内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经厂内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滤渣和收集的粉尘为颗粒性原料重新利用;废反渗透膜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废气: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苯乙烯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东南北侧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废水:项目反渗透浓水及反冲洗废水排入已建废水沉淀池,用于冲洗厕所,不外排;清洗废水排入已建废水沉淀池,经收集并沉淀处理后,用于企业地面清洗及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取走用于农田灌溉。项目废水未进行监测。
        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夜间不生产。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所监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项目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未进行监测。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有所变动。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配套了一定的治理措施,所监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项目需经整改具备验收要求后方可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如下:
        1、卧式研磨机等主要设备数量发生较大变化,建议核实产能。
        2、项目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应明确固废属性,同时需核实反渗透膜危废属性,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置危废。
        3、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最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取走用于农田灌溉。应对该废水性质以及处理回用措施进行调查核实,补充水平衡,明确能否达到相应的回用水要求,确保安全可行。

 

        公示期:2018年2月9日-3月8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塔石镇平坦村鸡鸣山(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龙游保丽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附件:

        1、龙游保丽加化工验收监测报告

         2、龙游保丽加化工环保执行报告

         3、龙游保丽加化工专家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