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2.2万吨铜制品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及4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30 17:16:00

        2018年7月14日,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铜制品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及4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90号,是一家专业从事铜制品、摩托车配件、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企业。2017年9月,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铜制品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及4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取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铜制品和500万套摩托车配件及4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建〔2017〕93号)。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年产铜制品2.2万吨、摩托车配件500万套及塑料制品4万吨。
        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工程竣工,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0.5%。
        目前厂区只建设完成年产铜板1200吨生产线,为此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存在如下变动情况:
        1. 原环评要求集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实际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 原环评要求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目前摩托车配件、塑料制品生产线未建设,故无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固体废弃物产生。
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酸洗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龙环[2011]11号)相关纳管标准排入园区管网,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厂处理后排入衢江。
        2. 废气
        项目中频炉烟尘设备半密闭式集气罩,烟尘经统一集气管道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外排。
        3. 固废
        项目浓硫酸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目前在厂区内暂存,熔化炉渣委托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收集的集尘灰回用于中频炉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 噪声
        项目设备基本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1号)标准要求。
        2. 废气
        项目中频炉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气筒中烟尘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烟尘处理设施去除率为89.5%~89.6%;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 项目浓硫酸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处置去向未明确;
        2.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尽。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待明确项目危废处置去向后,具备验收条件后再通过验收。
        2. 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明确浓硫酸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处置去向。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监测报告内容及相关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8月30日-9月29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90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胜强铜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浙江胜强铜制品专家验收意见

           2、浙江胜强铜制品验收监测报告

          3、浙江胜强铜制品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