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13 11:00:48

        2018年9月22日,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田县环保局《关于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青环审[2017]122号),组织召开了“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青田县经信局、环保局、船寮镇政府、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青田县船寮赤岩工业区,厂区总用地面积14571.56 m2,总建筑面积为9047.29m2,本项目位于1#车间,主要采用数控加工、打孔攻丝、试压、切割、车床加工的生产工艺,购置数控车床、普通车床、球阀专机、油气回收专机、台钻、空压机、锯床、抛丸机、铣床、包装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的生产能力。于2017年10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2月予以审批(青环审[2017]122号)。项目于2018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二)投资情况
        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至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铝渣、收集的粉尘、废钢丸等回收出售;废机油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
        (一)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总排口pH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限值标准;总磷、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总排口pH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限值标准;总磷、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废气
        抛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四)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排环境总量为0.056t/a、0.0056t/a,符合环评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相关环保工作完善后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完善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2、完善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依据本项目环评及批复,复核项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内容,并进行比较分析;完善验收监测质量控制内容。
        3、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落实“三防”措施,完善标志标识及台帐记录,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分质、分类处理。
        4、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定期维护及保养环保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企业环保档案和各类环保台帐。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公示期: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1月1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0579-6095080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青田县船寮赤岩工业区厂区门口(公示栏)

 

浙江青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加油设备建设项目

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浙江青源石油机械验收工作组签到表